1)第17章 蜗居。我。娶你_血染大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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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生活终于安稳了下来,有了钱,有了东西。不用愁吃穿了,哈大全想到的第一件时间是结婚。

  哈大全要结婚,要娶的人当然是余婉儿。

  哈大全和余婉儿没啥感情基础,属于典型的包办婚姻。更仔细的追究,哈大全是强抢民女。而且是16岁以下的幼女,放在现代是要拉出去枪毙的。还好在明代女孩子结婚比较早,15岁左右生孩子的都有。

  要说两个人有感情,纯属骗人。

  一夜夫妻百日恩,那只是神话,爱情故事里面骗小朋友的。

  同床异梦的夫妻,占据了很大的比例,在一起生活,每天*并不代表什么。

  余婉儿忍气吞声就是为了家人,她在家洗衣服做饭,被哈大全上,这是命她认了。可就是不肯多说话,哈大全问半天也不说一句。

  “给本少爷笑一个。”面对一张死人脸,哈大全的忍耐很快就越了极限。

  “我不会笑。”

  哈大全猛拍桌子。“你胆子不小。不怕我杀了你。”

  婉儿吓得一哆嗦,低着头不敢说话。“你如果不想笑也可以,我现在就去挑个余家的人出来杀了。”

  “你。”婉儿不能不做声了,在婉儿的认识里哈大全是个土匪,说的出做的出。

  “不想余家有人死。就给本少爷笑一个。”哈大全走上前挑起了婉儿的下巴。“笑啊。我的耐心可是有限的。”

  “少爷。”

  “应该叫相公。”

  “相公。”婉儿笑了。笑的是那么的凄惨。

  这笑容把哈大全的心情全笑没了。“这不是挺好看的吗?记得以后多笑笑。不想你家里人有事。就要听话。”

  “是。相公。”

  “记住了。嫁鸡随鸡嫁狗随狗,你这辈子都是我哈大全的女人,你是跑不掉的。”

  “是。”

  这样的夫妻也够受的,哈大全觉得郁闷,说完就出了屋子,留下婉儿独自在房中落泪。命啊。这就是命。

  如果在现代社会,余婉儿可以选择离家出走并到法院提出离婚。可是在明代,虽然明代末期社会风气还比较开放,但女人改嫁还是很难的。

  这是一个安静的有着一轮明月的夜晚。

  余婉儿擦去眼泪,开始收拾屋子。对于这段包办婚姻,婉儿很无奈,她跟着哈大全是为了家人。哈大全救了余家全家,她心里感激。对父亲的行为,她感到伤心。对爱她的母亲和大娘,她是不舍。

  众多复杂的感情交杂在一起,婉儿笑不出来。

  生活是苦涩的,到底怎么才能得到幸福啊。

  哈大全没有走远,他站在屋外一处角落里看着婉儿收拾完屋子,拿出针线缝衣服,那是哈大全的外衣。

  哈大全心头郁闷的很。“唉。包办婚姻害死人啊。”

  夜色中仿佛有一股叫人窒息的存在,压得哈大全喘不上气来,真想对着天上的月亮出呐喊,借此宣泄心中的苦闷。

  “少爷。您怎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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